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是指在一個具有特定自然生態環境、歷史人文因素的區域內,由相關組織所有,由若干農業生產經營者共同使用的農產品品牌。
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由“產地名+產品名”構成,具有區域的表證性意義和價值。特定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是特定區域代表,作為農產品品牌的一種重要類型,農產品區域公用品牌指的是特定區域內相關機構、企業、農戶等所共有的,在生產地域范圍、品種品質管理、品牌使用許可、品牌行銷與傳播等方面具有共同訴求與行動,以聯合提供區域內外消費者的評價,使區域產品與區域形象共同發展的農產品品牌。因此,經常被稱之為一個區域的“金名片”,對其區域的形象、美譽度、旅游等都起到積極的作用。